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及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finance-102 | 发布时间: 1441天前 | 214 次浏览 | 分享到: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及

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雄安新区改发局: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科高〔2020〕10号)、《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冀科创领〔2021〕1号)要求,省科技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及科技领军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领军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为河北省内注册、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 5 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来须具有一定的增长性(正增长);

  3.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具有显著的产业链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已成为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4.企业上年度R&D经费内部支出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要在3%以上,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在行业领域研发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5.企业上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不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科技领军企业入库培育申报条件

  1.企业为河北省内注册、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 5 亿元(含)以上;

  3.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中有一定占有率,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中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

  4.企业上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不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登录“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服务系统”(网址:https://leist.hebkjt.cn:8443/pc/)进行注册,在线提交申请和佐证材料,同时准备纸质材及PDF电子版各一份报归口管理部门。

  (一)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1.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企业注册成立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材料中的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