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
来源: | 作者:finance-102 | 发布时间: 1209天前 | 2313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五)面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征集一批技术成果转移目录,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征集一批技术研发需求目录,推动供需双向“揭榜”,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从创新到运用全过程服务,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惠及1万家以上中小企业。组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专家团,提供公益性知识产权咨询和信息服务。到2022年底,将5000家“小巨人”企业纳入各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七)组织节能诊断机构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到2022年底,完成2000家以上中小企业节能诊断。(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八)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对“小巨人”企业减半收取非强制测试认证服务费。支持计量技术机构为“小巨人”企业提供计量技术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六、推动数字化转型

  (十九)打造一批数字化标杆企业,到2022年底,组织100家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不少于1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推动10万家中小企业业务“上云”。(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标准宣贯、现场诊断和供需对接,推广1000个以上应用场景,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七、加强人才智力支持

  (二十一)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到2022年底,培训经营管理人才不少于2万名,对“小巨人”企业实现培训服务全覆盖。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向“小巨人”企业倾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需求,推动各地建设一批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为企业搭建高层次人才供给通道,在国家人才计划中对“小巨人”企业予以倾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动各地建立专家志愿服务团或服务工作站,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家辅导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二十四)在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设立“专精特新”展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助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