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厅将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一批发展基础好、创新模式优、推广意义大的项目,列为2022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
(三)根据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对已备案并通过验收的试点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局要将本通知转发至2021年、2022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培育项目企业,指导企业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开展项目申报。
(二)请各市局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整,随附佐证材料准确有效。
(三)请各市局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出具正式推荐意见,连同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一并加盖公章,于1月27日前将推荐意见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两化融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四)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首页(gxt.heb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电子文档。
联系人及电话:李胜茹 0311-85866029
裴进峰 0311 - 87908721
电子邮箱:ronghechu@126.com
材料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邮政编码:050071
2、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推荐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