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诊断任务,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诊断报告报送推荐单位,同步报送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推荐单位在任务完成后,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于2022年底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工作总结报告、节能诊断报告等材料(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工业能效提升对加快产业提质升级、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作用,积极服务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大局,突出重点,精准服务,务求实效,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做深做细做实工作,切实为企业降本增效。
(二)强化过程跟踪。推荐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调度任务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总结推广能效管理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搭建工业能效合作平台,促进行业、企业间互动,加强工业节能提效政策、标准、技术、模式、案例交流,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做好结果应用。推荐单位要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引导企业持续实施节能提效改造。结合“节能服务进企业”等活动,推广一批技术装备和管理措施。对根据节能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提效改造的企业,在有关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
侯显达 010-68205341(传真)
阳紫微 010-68205354
电子邮箱:jienengchu@miit.gov.cn
附件:
1.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企业名单.wps
2.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名单.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