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赛评审。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赛评审,确定进入省级决赛的项目。
(五)决赛颁奖。比赛采用“路演+答辩+当场亮分”的方式进行,按得分高低产生大赛获奖项目,并当场公布获奖结果。
(六)推荐上报。按照工信部要求,向国家总决赛推荐获奖项目。
(七)资源对接。对获奖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和媒体宣传,组织各类创新创业资源与优秀项目开展合作、融资、孵化等对接服务。
八、奖励激励
(一)奖项设置。省级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同时设置优胜奖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对获奖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大赛。
(二)投融资对接。向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金融机构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落地入驻园区。入驻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享受最新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四)成果转化。举办优秀项目成果转化对接会,通过项目路演发布、供需双方面对面洽谈等形式,推动创新成果落地为实体项目。同等条件下,获奖企业优先推荐加入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
(五)宣传展示。通过省内主流媒体、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优秀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九、工作要求
(一)组织动员。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大赛主旨,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做好本地区宣传动员、资料审核、资源对接等工作,充分挖掘创新创业潜力。请各市务于7月10日前,将报名项目登记表(附件2)及纸质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1个设区市各报送60件以上,雄安新区、定州市、辛集市各报送20件以上)。
(二)服务支撑。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做好大赛的支撑和服务工作。
(三)审查规则。同一个参赛项目不能同时报企业组和创客组;参赛项目如有侵权或抄袭的情况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奖项,由参赛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一项目近两年内已参加省级以上赛事并获奖的,不再组织报名参评。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6月21日前将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hbdasai@126.com。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