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 作者:秦皇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发布时间: 1027天前 | 64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科学文明,树道德新风,科技部、中科院决定联合举办2022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科办才〔2022〕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科学文明,树道德新风,科技部、中科院决定联合举办2022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二)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 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 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3. 作品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4. 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

  5. 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中文字幕;

  6. 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

  (三)形式、格式要求。

  1. 作品形式为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 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3. 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

  二、推荐方式

  (一)地方、部门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微视频不超过5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委)推荐微视频不超过3部。

  (二)社会征集。

  为激励社会各界、广大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制作,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每个机构、每位公民可以自荐1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