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动态管理
河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建立专家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对专家业务水平、评审咨询质量、公信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建立专家信用档案,据此对评审专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专家有下列行为或原因之一的,可终止其专家资格,调整出库。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泄露相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宜,造成不良后果的;非法转让、利用他人成果和有关资料谋取利益的。
2.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履行咨询服务等职责的。
3.索取或者接受利益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行为的。
4.接受工作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参加技术服务工作3次以上的。
5.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经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6.因个人有严重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的情况。
联 系 人:省无废办 张 晔 李 梁
联系电话:0311-87803571
电子邮箱:hbwfcs@163.com
附件:河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专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