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材料要求。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要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书脊部位印企业名称;申报材料电子版要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存储为一个PDF格式文档。
四、申报流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本申报指南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和审查,择优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支持标准和原则
(一)支持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经评估认定达到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标准的,省政府奖励100万元。
(二)支持原则: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支持资金按照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方案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加大对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培育,支持指导优势制造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鼓励工业设计服务企业专业化发展。
(二)各地要做好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报指导,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按要求编制创建方案,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请各市局及雄安新区改发局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集中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婷婷
电 话:0311-87803218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51)
附件: 1.《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创建方案》(参考提纲)
3.《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4.《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创建方案》(参考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