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两年来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无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等;
6.《工业节水与水处理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自评表》(见附表3-4)自评分值达到80分以上。
三、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按照自愿原则,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申报方向编写提交工业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书(参考附件2)或工业水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申报书(参考附件3),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直单位、省级协会、省外机构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提出申请。
(二)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水利部门负责对所属地申请单位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真实和准确性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水利部门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附工业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附件1),同申报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审核。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水利厅组织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抽查等,择优选出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发布。
(四)第三方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定期组织检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或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机构,一经查实,予以撤销。
(五)请各市于2022年9月1日前,统一将推荐申报工业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审核意见正式文件、被推荐单位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U盘)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抄送省水利厅。
联系人及电话:阎宁亚 0311-87800469
附件:1.工业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
2.工业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书(大纲)、2-1.工业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2-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3.工业水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申报书、3-1.工业水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申请表、3-2.文字说明材料参考提纲、3-3.证明材料参考提纲、3-4.工业节水与水处理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自评表
4.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