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项目执行、项目运营情况负责,按要求报送上一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四)各市(雄安新区)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上一年度已获重点支持项目不再申报。
(五)材料申报截止日期8月22日。纸质版装订本一式3份邮寄我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电子版(盖章版原件按排序合成1个PDF文件)发邮箱hbdscgy@163.com。
六、项目评审安排
(一)2022年全省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建设项目20个。
(二)由有关专家组成省项目评审组,从各市(雄安新区)推荐的电子商务建设项目中筛选符合要求项目。
(三)经省项目评审组打分综合排名。有符合要求项目的市(雄安新区)首先确保1个在本地推荐项目中打分综合排名靠前的纳入奖励范围,不受全省综合排名限制。
(四)1个市(雄安新区)纳入奖励范围项目最多不超过5个。
(五)纳入奖励范围项目名单在我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奖励方案。
联系人:张 鹏87909679、13931856665
任耔为87909363、18931368099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
附件:1.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表
2.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表
3.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承诺书
4.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汇总表
5.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河北省商务厅
2022年8月11日
附件列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