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 关于发布2022年首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 作者:秦皇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发布时间: 985天前 | 536 次浏览 | 分享到:

冀科资函〔2022〕67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发布2022年首批“揭榜挂帅”

  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组织实施工作指引》(冀科资规〔2022〕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首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向全社会征集揭榜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河北省科技厅在前期公开征集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重大需求基础上,聚焦企业创新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遴选了一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需求,形成了15项榜单(其中技术攻关类榜单10项、成果转化类榜单5项),涉及装备、石化、医药、信息智能、新能源、都市农业等产业领域的重点需求(详见附件1、2)。

  二、揭榜条件

  揭榜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若榜单中有具体要求的同时须符合榜单有关要求。

  (一)技术攻关类项目

  技术攻关类项目的揭榜方,为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与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与其具有股权关联关系),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积极响应技术需求方,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2.具有相对稳定的技术支撑队伍与相关经验,能协助技术需求方完成技术应用落地实施。

  3.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二)成果转化类项目

  成果转化类项目的揭榜方,为河北省内有技术需求和应用需求的企业(与成果转化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与其具有股权关联关系),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河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重大技术成果转化需求。

  2.拥有较强的成果转化队伍,能够提出可行的成果转化方案。

  3.具有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4.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三、揭榜流程

  (一)揭榜申报。有意向的揭榜方应结合发榜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主动与需求单位联系沟通,商谈合作内容。于2022年9月23日前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填报揭榜意向表和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多个单位合作揭榜的,应确定一家符合揭榜条件的单位牵头与发榜方对接。揭榜方如有合作单位,需提供合作协议(加盖各合作单位公章),要求各方知识产权界定清晰、分工明确、资金分配合理。

  (二)供需对接。榜单需求方与揭榜意向方进行项目对接。若达成合作共识,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明确项目标的额,拟定揭榜协议,共同商定项目实施方案后报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