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河北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运行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详见附件)编制《建设方案》。
2.《建设方案》须经所在地市科技局审核后,于2022年9月27日前将申报单位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不得报送涉及国家秘密文件及资料,商业资料不能违规标秘。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保密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电话:0311-85885556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室
附件:河北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方案.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