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单位推荐。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推荐,2022年11月30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推荐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数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中央企业和行业协会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二)组织实施及保障
1.各推荐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或本领域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荐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潜力突出的申报主体,并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对入选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解决方案在各地方、各行业的应用推广。
2.各推荐单位应组织本地区或本领域2018—2021年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进行自查,如实在申报系统上报自获得优秀解决方案后解决方案应用推广、市场收入、版本更新等情况说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已发布的优秀解决方案名单进行动态更新。
3.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优秀解决方案自名单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4.各推荐单位应在2022年优秀解决方案项目两年期满后,对入选的申报主体组织自查评估,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自评估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并从项目综合实力、关键技术创新、经济社会效益、产业化推广价值等维度进行系统评价,建立相应目录清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信息技术发展司 孙 正 王沂刚 010-68208210
案例申报咨询:吴 娜 13104482117
系统填报咨询:谭震鸿 13811470005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