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docx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