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对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做好帮扶工作,对试点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馈。
请各承担单位将试点项目建设联络员、试点建设总体方案及成立相关工作机构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技术管理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同时,每半年报送一次试点建设进展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技术处 王 鹏 0311-67565170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阚骥鹏 0311-87800820
邮 箱:bzc@hebamr.cn
附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