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动员本区域内符合要求的专利权人及时申报,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核实等工作,做到应报尽报。
五、审核与评审
(一)以下时间安排为预计日期,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1.市局审核: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21日;
2.社会公示:2023年6月21日前于省局官网公示。
(二)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领取统一配发的账号、密码,登录河北省专利资助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审核。市局审核的主要任务:
1.审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对PCT专利,应验看海外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并留档证书复印件备查。发现问题的,给予审核不合格意见;
2.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申请人,给予审核不合格意见;
3.在审核中遇到其他疑难问题,可及时联系省局反馈信息,协商解决。
(三)省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专利进行价值评估并计分排序,择优确定资助金发放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申请人可登录河北省专利资助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进度。
六、资助金拨付
省局将按照公示后的资助名单拨付资助金。如因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信息有误,致使资金拨付失败的,视为放弃资助金。如发生拨付错误的,申请人应积极配合省局退回超额资金,拒不退回的按失信处理。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微 齐春胜
联系电话:0311-67565820 67565821
技术支持:0312-3917203 18531289386
邮 箱:hbipo@126.com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