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政函〔2023〕12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引导企业专注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冀工信规〔2019〕19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两类。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达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 市场份额全国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或全省第一位。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
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 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近三年研发和技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达到3%以上;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 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平均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申请类别。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50%及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除对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作要求外,其他与单项冠军企业申报要求一致。已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且在有效期的不再申报;已成为单项冠军企业的不得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
(三)重点产品领域。企业产品属于单项冠军培育重点领域(见附件3)或河北省主导产业、县域产业集群有关产品,优先予以推荐。
(四)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各地应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对已入选的单项冠军和有潜力的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加强精准服务。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1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