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 |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 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工信厅 | 作者:秦皇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发布时间: 743天前 | 96 次浏览 | 分享到:

冀工信装 〔2023〕62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局)、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铸造和锻压是装备制造业不可或缺的工艺环节,是众多主机产品和高端装备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关乎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更好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对装备制造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2023年4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其中明确提出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同步废止。

  现将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文件转发你们,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铸造产能管理的通知》(冀工信装〔2020〕306号)同步废止,我省不再办理铸造产能置换等事宜。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坚决贯彻执行,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