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轻工函〔2023〕192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用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要求,加快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优秀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用品推广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用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智能床。满足残疾人、失能老人监护、康复、保健、生活护理等需求,包括应用先进数控技术的智能康复床、监护床、护理床等。
2. 康复治疗类产品。刺激神经与肌肉的电疗器械、磁疗器械、
超声器械,红外线、紫外线、激光等光学器械,辅助行走练习器、牵引器械、按摩器等生活器具和腰肌训练器、握力器及老年人使用的助步器、关节活动器等健身器械。
3.健康可穿戴设备。实时、连续监测血压、血糖、血氧、心电等生理参数和健康状态的健康手环、健康腕表等可穿戴监护设备。
4. 健康监测检测设备。便于随时、随地、自助完成基础健康状态检测,用于家庭、社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可借助在线管理系统实现远程健康管理等功能的集成式、分立式智能健康监测设备和工具包。
5. 智能养老监护设备。用于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的智能轮椅、拐杖、智能洗浴、智能提示等智能化监测、康复、看护设备。
6. 家庭服务机器人。满足家居作业、情感陪护、娱乐休闲、无障碍辅助、安防监控等需求的智能服务型机器人。
7. 残疾人辅助器具。经济、适用、便利、舒适、环保、智能型辅助器具,针对不同人群需求开发的个性化辅助器具,包括矫形器、助听器、助视器、假肢和多功能轮椅、拐杖等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
8. 其他符合国际国内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先进发展方向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及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河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运行管理规范的康复辅助器具相关生产企业,近2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不合格记录;
2. 所申报产品拥有自主品牌,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能由1家企业申报,同一企业申报产品的品种数量不限;
3. 具有完善的产品销售网络、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 申报单位2022年度康复辅助器具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或产品累计投放数量不低于100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