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人函〔2021〕223号)有关要求,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河北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及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二、竞赛内容
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践操作成绩占80%。
三、竞赛方式
竞赛为双人团体赛,分为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竞赛组别。
四、参赛条件
从事工业机器人开发、设计、应用及其相关领域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在职人员,可报名参加职工组比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可报名参加教师组比赛;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学生组比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奖励方式
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分组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参赛代表队数量的10%、20%、30%设立。
获得职工组第1名、教师组第1—2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职工组第2—3名、教师组第3—6名的选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授予“河北省电子信息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学生组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对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六、时间安排
2021年9月为报名、培训阶段,10月为省级大赛阶段,具体比赛时间、报名事宜及赛程要求将在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网站(www.hbdzedu.org.cn)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