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 作者:finance-102 | 发布时间: 1420天前 | 24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挥大型企业作用,支持创新裂变、分拆孵化成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鼓励“沿途下金蛋”,打造细分领域的“小巨人”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加强协作配套。引导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中小企业开放技术、人才、数据等创新资源,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递增、示范企业引领、小巨人企业提升”梯度培育体系。优选骨干中小企业予以重点支持,鼓励其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和环节“锻长板”“补短板”。十四五末,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500家,打造5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带动万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服务特色,选树标杆示范,引导支持专业机构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构建良好的企业服务生态体系,满足企业发展服务新需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

  (十二)实施数字化赋能行动。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数字化需求。支持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开展“工业诊所”、“工业医院”等服务,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数字化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三)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制造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应用,对自动化设备购置与改造、信息化软硬件购置、系统开发与服务等费用,按照不高于实际投入额的1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发挥大型工业互联网赋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开展DCMM、CMMI评估认证。加大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训和数字化资源供给保障力度,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用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四)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开展智能制造模块、智能产线推广,帮助中小企业加快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数字化改造,推动实现精益生产、精细管理和智能决策,并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到2022年底,组织5家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服务商为不少于5000家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推动5000家中小企业业务“上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