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finance-102 | 发布时间: 1254天前 | 1546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标准的需要,现面向全省征集2022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广泛动员,认真组织

地方标准是结合我省实际,满足各行业、各领域特殊需要,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是我省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的实施、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充分考虑各行业、各领域的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要求,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各行业建立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标准体系。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广泛动员,深入研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

各单位应重点考虑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等方面急需的标准项目,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在我省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可以提出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请。2022年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申报范围如下:

1.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所需标准(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生物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优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等方面优先);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所需标准(数字乡村建设、智慧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新品种创新提升等方面优先);

3.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方面所需标准(生活性服务业中养老扶幼、职业教育、全民健身、公共文化等方面优先,生产性服务业中电子商务、现代商贸物流、共享经济、质量管理等方面优先);

4.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节能节水低碳环保、生态修复和保护等方面所需标准(碳达峰碳中和、污染物排放、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等方面优先);

5.社会治理、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信用、公共安全等社会管理方面所需标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应急处置等方面优先,政务服务中行政管理、智慧监管、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方面优先);

6.物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军民通用等方面所需标准;

7.聚焦京津冀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深度融合、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联建联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京津冀协同所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