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加大对外贸骨干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外贸百强企业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打造自主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稳定和扩大贸易规模,为稳外贸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3.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利用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9000万元,支持石家庄、雄安新区两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两平台、六体系”,秦皇岛、廊坊、邯郸、辛集4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建设保税监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和海外仓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对服务带动中小企业较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保定白沟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引导更多企业在联网信息平台备案。(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4.提升外贸基地发展能级。推动24个国家级外贸基地、81个省级外贸基地加快发展,支持搭建研发、设计、检测、营销、信息、物流、培训、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外贸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予以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5.支持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国际市场。利用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搭建线上“一国一展”“多国一展”平台,组织举办东盟专场、日韩专场等12场线上贸易促进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国内重点展会。探索以“代参展”方式组织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帮助企业拓市场、保订单。(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6.积极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充分发挥出口信保对外贸发展的保障作用,安排专项资金,对外贸企业购买出口信保服务保费给予支持,对中小微企业予以倾斜,增强出口企业接单信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7.扩大优质产品和大宗商品进口。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进口列入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给予贴息支持,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密切关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变化,引导企业扩大铁矿石、天然气等资源能源进口,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8.积极引进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加快壮大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支持引进一批在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领域规模大、技术新、重点行业市场占有率高的总部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进行奖励。(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9.深入开展服务贸易试点示范。在全省培育5个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和5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引领全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试点地区重点领域服务进口贴息、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品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