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 作者:秦皇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发布时间: 1080天前 | 7732 次浏览 | 分享到:

  11.积极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重点推进中俄东线南段、蒙西管道、唐山LNG接收站及配套外输管线等主气源干线建设,确保按期建成投运;加快推进秦丰沿海管线、冀中管网四期等省内集输干线建设;加强国家气源干线间、LNG接收站与主干管网间的互联互通,强化资源串换和互供互保能力。加快支线管网建设,持续推进“县县通”工程,着力消除供应保障设施瓶颈,增强未通气地区的管道气供应能力,力争“县县通”覆盖率90%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市政府)

  12.强化气源保障。发挥三大油气源供应主渠道作用,促请其按我省实际需求足额供气;拓宽气源渠道,协调中联煤等企业增加山西煤层气供应量,鼓励燃气企业赴国际市场采购LNG予以补充。充分发挥天然气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和储气设施作用,科学有效调度,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前提下,千方百计保障工商业用气需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政府)

  五、全面增强能源储备能力

  13.提高煤炭储备能力。严格落实2022年度新增煤炭储备能力目标任务,优化储煤基地规划布局,力争每个设区市布局建设1-2个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将符合条件的铁路沿线煤炭发运站纳入省煤炭应急储备保供体系,重点推进石家庄、保定、邯郸、唐山、张家口、承德等电厂较集中区域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加快4个煤炭储备基地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达产达效。严格落实国家库存要求,压实企业储备责任,鼓励煤炭生产企业参与国家调峰储备产能建设,加强煤矿储备设施升级改造。引导储煤基地早储多储、适时投放,推动煤炭经营企业、重点耗煤企业保持合理库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有关市政府,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

  14.加强原油和成品油储备能力。加快石油储备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地方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生产经营库存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石油储备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政府)15.提升储气调峰能力。推进重点储气项目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市县布局LNG储备站和罐箱堆场,重点推进曹妃甸LNG接收站及大型储罐群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政府)

  

  

  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

  

  一、减免市场主体费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各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缓交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在招投标领域,大力推行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鼓励各市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严格落实收费标准下限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一律按下限执行。2022年6月-12月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降低20%,暂停收取远程费。高速公路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差异化收费及集装箱车辆、客运班车优惠收费政策延长至2023年底。深入开展涉企收费规范治理,严查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只收费不服务、不落实支付手续费减免政策等行为,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保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