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 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 作者:秦皇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发布时间: 1058天前 | 6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冀工信企业函〔2022〕33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决定共同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

  二、大赛名称

  第七届“创客中国”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主办单位: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

  大赛设立组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担任组委会主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副厅长、省财政厅主管副厅长担任副主任。下设秘书处,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工作。

  五、参赛报名

  参赛主体网络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10日(报名须知见附件1),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 在河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 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 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 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 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 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七、赛事安排

  (一)启动仪式。举办大赛启动仪式,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现场人员不超过50人,企业、创客可通过线上直播平台进行观看和互动。

  (二)宣讲动员。宣讲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参赛企业和创客参加,进行宣讲动员,提升各市企业、创客参与度和项目创新效果。

  (三)项目报名。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创客通过创客中国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进行参赛项目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