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数据在提供国家相关保密政策或规定证明后可不进行汇交,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国家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承担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汇交非涉密数据。项目产生的科学标本和样品等实物资源,应保藏在有条件和资质的保藏平台。鼓励向国家生物种质与实验材料资源库(馆)汇交实物资源。
五、项目综合绩效评价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由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拟于11月中旬进行。请各项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工作: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申请表、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及相关附件等各2份,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在线填报并打印;课题绩效自评价报告、课题绩效评价意见及相关材料、课题结题审计报告和相关补充说明材料等各2份(模板见课题绩效评价指引)。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对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后,出具同意审核意见,于11月4日(周五)前连同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数据汇交验收证明一并报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笑寒、吕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电话:010-58881117、010-5888116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3号;邮编:100862。
2. 科技部网络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附件: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综合绩效评价项目清单
2. 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综合绩效评价项目清单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2022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