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 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体育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体育行业的赋能带动作用,推进国民健康事业智能化升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现组织开展智能体育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以培育壮大智能体育消费新业态,加强信息消费与体育消费跨界融合为导向,围绕智能体育产品、智慧体育场馆解决方案、智能户外运动设施解决方案和运动健身APP及平台等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可推广的智能体育典型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一)智能体育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运动手表、运动手环、跑步机、动感单车、智能运动服饰、智能骑行装备、智能水上运动装备、智能潜水装备、智能健身镜、智能钓具、电子竞技等智能体育产品,以及人体健康信息监测、动作捕捉、运动统计、运动健身指导、运动方案定制与推荐、智能模拟训练等应用解决方案。
(二)智慧体育场馆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体育馆、智慧健身中心等解决方案,以及支撑智能赛事、智能观赛、智能安检、智能疫情防控、虚拟体育比赛、智能体质检测、机器人服务等场景的应用解决方案。
(三)智能户外运动设施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体育公园、智能步道、智能跑道、数字马拉松、数字骑行、智慧休闲运动社区等解决方案,以及支撑智能运动指导、智能户外体质检测、运动量监测、光影互动、人员流量监测等场景的应用解决方案。
(四)运动健身APP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运动健身课程、智能模拟体育训练、运动健身游戏、营养健康管理等APP及平台,以及在线运动健身场景的应用解决方案。
(五)其他方向。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能体育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单位不超过3家。
(二)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要服务全民体育和运动健身需求,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智能化解决能力,能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和驱动作用,体现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典型案例的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无专利、商标、物权等方面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