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安排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做好案例审查和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典型案例不超过25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0个。
(二)各申报单位登录智能体育案例注册管理系统(https://isd.3incloud.com)填报《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于9月30日前将智能体育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分送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各推荐单位管理账号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提供。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公示,按程序对外公布推广。
四、其他事项
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典型案例入选单位在相关配套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体育总局也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典型案例入选单位给予支持,加强宣传推广,为智能体育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喻一鸣 010-68208283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段雅丽 010-87182335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朱文阁 010-62302915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林帅天 010-87182594
填报技术支持:孙 圳 021-68866370
附件:
1. 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申报书
2. 智能体育典型案例推荐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