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科函〔2022〕51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协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88号)和《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2〕289号)要求,2022年我厅将重点结合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提高制造业产品可靠性水平和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深入挖掘质量管理赋能制造业竞争优势提升、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继续在全省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2. 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 质量标杆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效益和效率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4. 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遴选说明
(一)遴选范围
2022年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的遴选范围:
1.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效益和效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2.企业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质量管理效能,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和企业经济效益,促进质量管理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
3.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品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取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
4.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具有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特点,并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具有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5.为生产活动提供研发设计和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网络信息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等制造服务业企业在提质增效方面的典型经验。
(二)遴选重点
1.企业贯彻《质量管理 组织的质量实现持续成功指南》国家标准(GB/T19004—2020/ISO9004:2018),综合运用标准中提出的质量管理原则、关键因素和资源,持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绩效,深化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工具和质量工程技术,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质量管理联动,促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的典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