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 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作者:秦皇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发布时间: 924天前 | 1945 次浏览 | 分享到:

工信厅企业函〔2022〕2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人才交流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各培训承担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2022-2023年度计划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不少于2000名,培训周期为1年。


(二)培训对象主要针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


(三)培训方式主要采用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方式,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素质和水平。


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经第三方评估考核和公开遴选,确定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山东大学、广西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和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单位承担2022-2023年度领军人才“区域发展”及主题方向培训任务。


围绕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扩大领军人才培训规模和影响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联合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等分别开展2022-2023年度“专精特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和“数字化赋能”等专题培训任务。


详细信息见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miitec.cn。


三、工作安排


(一)2022-2023年度领军人才培训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企业、讲求实效、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原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会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培训承担机构制定培训方案。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确定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并于10月31日前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信息表》(见附件)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要聚焦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联合各承担机构不断完善培训教学服务体系,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建立分层分类、长期短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化培训模式;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框架下,创新开展主题特训营等中短期研修;培育一批影响面大、带动性强、示范效应突出的标杆企业教学基地,加强实训对标学习;通过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搭建联合培养全国互动平台,统筹组织学员复训;完善培训管理制度体系,坚持规范培训,强化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