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认真做好开发区发展绩效专项考核。根据《河北省开发区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全省开发区发展绩效专项考核指标计分配合部门。为高标准做好全省开发区发展绩效考核有关工作,落实好考核指标责任分工,请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并于每季度末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企业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更新,督促企业重点更新上报该季度企业新增专利成果等数据,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专利证书扫描件),同时提醒企业在进行信息更新时,务必明确企业是否属于开发区以及所属开发区名称。
3.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将研发活动开展、新产品开发等工作与研发机构建设相结合,促进企业逐步完善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才、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速产品更新迭代,不断提高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工业企业认真填报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等相关统计报表,做到应填尽填、应统尽统,真实客观反映企业研发活动、新产品开发及销售等实际情况,助推更多工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
5.省厅将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开展研发机构专题培训,同时将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形式为工业企业提供培训、咨询、指导等服务活动,助力我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何兴丹 0311-85860589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胡立娟 0311-85866037
省厅科技处:王高崇 0311-87908705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邮编050071)
邮 箱:hbsgxtkjc@163.com
附件: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