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安局、住房管理中心、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石家庄各县(市)支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4号)要求,扎实做好我省试点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公安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河北省税务局
2021年9月17日
河北省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河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标准引领、数字赋能、规范提升,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通知》部署,自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在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统一全省企业开办流程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指标体系,提升企业开办规范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业务流程。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巩固完善“网上办、即时办、联合办、一日办”服务模式,规范“一窗受理、同步审核、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业务流程。线上,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或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用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实现企业开办各业务环节“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线下,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专窗,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申请人可在一个窗口提交和接收所有材料,并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和税控设备等实体办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公安厅、省税务局,各市、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