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升高校创新供给能力。支持高校面向区域产业发展需求调整学科结构、更新专业设置,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水平。支持高校与所在地政府、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实验(试验)基地、创新平台及研发体系,推进形成利益共同体。鼓励高校构建多样化的创新人才成长培养体系,培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的各类人才。支持高校发挥大学科技园作用,结合所在地区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把大学科技园打造成服务区域创新发展的成果转化“主阵地”、创新创业“孵化园”和高新产业“策源地”。
(六)促进央地一体化发展。支持中央驻冀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省内优先转化,支持其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纳入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鼓励中央驻冀科研院所及其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参与本省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军工科研院所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支持中央驻冀科研院所在高新区、科技园区建设中试研发基地、科技产业基地、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提升成果转化效率,形成科技成果转化高地。支持央地联合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引导中央驻冀科研院所与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学术交流,推动大型精密仪器协作共用和科研数据共享。
(七)做强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以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主体单位,联结高校、企业,采用“技术榜单”“赛马”等方式,聚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构建产业技术研发、应用场景示范、成果产业化一体化的支持机制,推动财政资金聚合攻关。搭建产业技术研发平台、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和综合创新管理平台,支撑和服务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探索“一院多制”管理体制、“双表评估、助投联动”项目生成机制、“价值导向”机构考核机制和“先行先试”创新政策跟进机制,常态化开展产业创新政策研究,打造产业创新政策试点样板,构建具有持续发展活力的产业技术创新生态。
五、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一)壮大技术创新主体。引进培育一批前沿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科技领军企业后备培育库,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科学评选机制,分类发掘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服务支撑,打造科技型高成长企业标杆。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和考评机制,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梯次培育与精准支持,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链条成长阶梯。
(二)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开放创新链、供应链资源,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推动创新要素向创新联合体集聚,支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基础设施等优先在创新联合体布局。支持创新联合体建设共性技术平台,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集中力量突破我省重点产业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