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 作者:finance-102 | 发布时间: 1420天前 | 246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十七)加强企业用电保障。落实《河北省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工作措施》《关于认真做好能源稳定供应和冬季供暖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煤电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着力保障好中小企业能源供应,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求。(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提升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十八)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培育发布县域特色产业企业标准“领跑者”,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对我省主导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深化质量提升工程,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推动质量技术设施协同服务,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提升产品质量。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认证认可、计量技术、检验检测等服务。持续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准入服务;开展质量技术帮扶,组织专家帮助企业改进设计和制造技术。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奖励50万元。(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十)推动合规化建设。引导企业增强合规意识,建立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培训,做好企业国际化经营合规风险排查,组织专家团队出具专属评估报告,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省贸促会、省工商联负责)

  十、提升人才队伍素质

  (三十一)提高企业家素质。加强对企业家的培养、激励和保护,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创新培训模式,线上线下开展中小企业法律培训、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及职业经理人培育,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促进人才供需对接。坚持“产教融合、产融融合、产需融合、产研融合”理念,结合中小企业需求,推动高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扩展演习工厂,加大职业教育,培育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和“蓝领”技师。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金秋招聘月等活动,发挥“互联网+就业”智慧平台作用,通过网络、现场、入校等线上线下各类招聘形式,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对接,提供优质高效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