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告知承诺书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并核实纸质材料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信息一致。此外,为落实《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若干措施》(冀科高函〔2019〕91号),规范全省相关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在各归口单位企业申报汇总表(附后4)中需注明科技服务机构参与企业申报材料编写情况。请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科技厅高新处邮箱。
联系人:王童玲 石铁铸
联系电话:0311-66507552, 86251915
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要求.doc.docx
2.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3.企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营业执照、专利证书等).docx
4.××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docx
5.各归口管理部门申报联系人.docx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