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请各市科技局组织本地(含中直、市属和县属)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开展农业或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室申请备案工作;组织各县科技局做好乡镇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专干的申请备案工作(各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名额分解表见附件1);组织市管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请备案工作。
(四)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本地乡镇(街道)政府、县管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做好本地乡镇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专干的申请备案工作。
(五)请各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做好本地科技企业单位和科技专干信息注册及初审工作,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备案。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组织好本地科技企业和科技专干信息注册、审核备案工作。
(六)请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局、各乡镇(街道)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及时登录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做好相关事项审批工作,避免工作延误。
(七)2022年10月25日前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通过省科技厅复核的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通过备案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工作室将择优列入2023年服务计划,并在2023年安排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资金给予支持。
联系人:白双艳
电 话:0311-85811539
邮 箱:
附件:1.各市2022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名额表.docx
2.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docx
3.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信息登记表.docx
4.乡镇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docx
5.科技专干备案信息表.docx
6.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docx
7.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申请书.docx
8.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建设申请书.docx
9.科技特派员三方服务协议(式样).docx
10.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