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作者:秦皇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发布时间: 748天前 | 13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建设单位及共建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中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允许申报。

三、申报与认定

(一)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建设单位应编制《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2),并填写《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单位情况表》(见附件3)。

2.申报途径。建设单位是企业或非省属事业单位的,由市发展改革委(局)或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申报;建设单位是省属事业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申报。

3.材料审核。要认真查验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内容,考察建设单位现场,并对申请报告及附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建设单位及共建单位信用信息进行审核。涉及国家、省行业管理规定要求的,应附建设单位行业资质证明。

(二)筹建程序

1.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论证,第三方机构提出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

2.省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评审意见、产业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等因素,提出拟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3.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将拟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发文列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筹备建设计划,同时建设单位按文件要求编制建设方案,作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时间。5月24日-26日,请将申请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省发展改革委。

(二)申报材料。纸质申请报告(建设单位情况表为报告扉页)一式四份。电子版申请报告的文字为WORD格式,附件为PDF格式,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单位情况表为EXCEL格式。

 

附件:1.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方向

     2.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3.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单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