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 作者:秦皇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发布时间: 1030天前 | 12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冀科外函〔2022〕15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加快构建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按照《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冀科外〔2019〕10号)相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合基地申报类型

  河北省国合基地分为四种类型: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企业,请各申报单位参照《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确定申报国合基地类型。

  二、重点支持方向

  根据我省国合基地建设布局和发展现状,结合我省国际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和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建平台、拓渠道、聚资源、提能力”的建设原则,2023年度国合基地认定重点支持方向是:

  1.培育建设国际创新园。本着“培育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研发基地、科技产业基地、产业聚集区等各类科技园区建设国际创新园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导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或地方特色产业,利用产业链条比较完整、集中的产业集群优势,积极开展与国(境)外政府机构、科研单位、知名企业、高校等建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对产业科技发展具有引领、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国际科技合作,有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申报国际创新园,除符合《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外,申报机构还须与国(境)外政府机构、科研单位、知名企业、高校等建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园区内与国(境)外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关系的企业达到5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家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2家以上。归口管理部门需对拟推荐的国际创新园进行调研论证并明确本级支持措施,由申报机构所在市级人民政府(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2.鼓励支持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支持有关单位、机构立足我省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需求,在我省建设或引进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和平台,或在国(境)外布局建设海外创新中心、海外技术成果转化基地等,搭建和拓展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与国外知名创新平台、科研机构、著名大学、企业开展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国际科技技术转移活动,促进国际优质创新资源在我省聚集或推动我省先进适用技术输出,助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技术力量配置优化,为我省创新能力提升提供支撑。申报机构须具备组织举办国际科技合作对接活动的条件能力,累计成功向我省或向海外转移转化技术成果5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