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上云星级评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作者:秦皇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发布时间: 924天前 | 2196 次浏览 | 分享到:

冀工信软件〔2022〕25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制造强省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冀制强省〔2021〕2号),加快企业上云上平台步伐,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按照《河北省“十万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22-2025年)》(冀信工融办〔2022〕2号)安排部署,分级分类指导企业加快上云步伐,我厅制定了《河北省企业上云星级评定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本地企业上云星级评定工作。

  河北省工业化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21日

河北省企业上云星级评定工作指南

(试行)

  云计算是信息技术发展和服务模式创新的集中体现,是信息化发展的重大变革和必然趋势。企业上云是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抓手,对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能效和安全水平、促进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分级分类指导企业加快上云步伐,促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落实《关于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冀制强省〔2021〕2号)和《河北省“十万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22-2025年)》(冀信工融办〔2022〕2号),分级分类引导企业上云,加快企业上云步伐,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我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对象

  本指南适用于在河北省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鼓励其他企业参照本指南开展星级评定工作。 

  二、组织管理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负责制定企业上云星级评定标准,建设河北省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各市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开展企业上云评定、复核评定四星级上云企业、开展五星级标杆示范上云企业遴选等工作。各市工信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企业开展企业上云评定工作,复核评定三星级上云企业,对符合四星及以上级别上云企业推荐至省工信厅。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企业开展企业上云评定工作,复核评定二星级上云企业,对符合三星及以上级别上云企业推荐至市工信部门。省工信厅委托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负责企业上云评定工作咨询、技术指导和平台运维。

  三、上云形式及内容

  (一)企业上云形式共分为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和专属云四种形式。公有云是指云服务可被任意云服务客户使用,且资源被云服务提供者控制的一种云部署模型。私有云是指云服务仅被一个云服务客户使用,且资源被该云服务客户控制的一类云部署模型。混合云是指至少包含两种不同的云部署模型。专属云是指仅由一组特定的云服务客户使用和共享的一种云部署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