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 作者:秦皇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发布时间: 972天前 | 44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建设河北省科普资源共享平台。支持科普示范基地通过组建行业联盟、区域联盟等形式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为科普示范基地的协同发展提供支持与服务,形成品牌效应。

  (三)纳入科普项目和活动支持范围。对认定的科普示范基地,支持申报科普项目、参与省级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和推出更多的优质科普资源,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服务。

  (四)组织开展交流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科普工作培训,提高相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

  第二十三条 省级科普示范基地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科普基地申报。

  第二十四条 通过认定的省级科普示范基地,依法依规享受国家科普税收优惠政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冀科政规〔2019〕1号)同时废止。

  附件:1.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2.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星级评定指标.doc

  (此件主动公开)